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简晨晖)为推动新余高新区老年代步车及三、四轮电车商户规范、有序经营,强化商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近日,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交警部门召开了老年代步车及三、四轮电车指导会,辖区内老年代步车及三、四轮电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解读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通报了高新区内一起三轮车质量安全事故,阐述了老年代步车相关政策法规。
会议强调,必须压实各方责任,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依规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会后,各销售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会议不仅为他们提供了完善相关经营制度的宝贵指导,而且还使他们深刻意识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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